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佛山市南海雄霸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佛山懂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市沃曼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佛山市南海雄霸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250119.7元及以250119.7元为本金自2018年10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1.5倍计算的逾期利息予佛山市沃曼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二、驳回佛山市沃曼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结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682.38元,财产保全费1874.92元,诉讼费用合计4557.3元(沃曼德公司已预交),由雄霸公司负担,其应与上述判项确定的款项一并迳付沃曼德公司,本院不另收退。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1-28 |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