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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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湖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怀化市鑫诚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怀化市鑫诚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货款184800元及违约金5544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3277元,由被告怀化市鑫诚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