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顺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佛山市骏盛贸易有限公司 佛山市远东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乐从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乐从支行对被告广东顺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骏盛贸易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2-07 |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