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新峰建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凯里市鸿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瑞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超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贵州新峰建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凯里市鸿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7月30日返租金65275.54元及资金占用费4885.85元;

二、被告贵州瑞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判决主文第一项中的返租金19370.39元,向原告***、***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85元,由原告***、***负担8元,被告贵州新峰建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凯里市鸿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77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18
发布日期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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