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阳市中乾商贸有限公司 安阳九天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506民初1641号 原告:安阳市中乾商贸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涛,职务:总经理。 被告:安阳九天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蔚宏光,职务:总经理。 原告安阳市中乾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安阳九天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7日立案。原告安阳市中乾商贸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安阳市中乾商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曹欢庆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张县丽 书记员郭江波 |
| 裁判日期 | 2020-09-25 |
| 发布日期 | 2020-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