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全案件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盘锦祥和燃气有限公司
盘锦市重汽实业有限公司
盘锦金翼运输有限公司
盘锦华远检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保全案件
法院 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盘锦市重汽实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55,000.00元或等值财产的冻结、查封、扣押。

二、解除查封申请人名下的解放牌灰色柴油重型半挂牵引车(车牌号:辽L×××××,车辆识别代号LFWRMUPH2F1E16866)。

案件申请费670元,由申请人盘锦金翼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本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07-15
发布日期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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