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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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济南绿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13民初2454号 原告:济南绿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崔祥水,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该公司经理。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原告济南绿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济南绿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济南绿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敏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 书记员王雪 |
裁判日期 | 2020-07-15 |
发布日期 | 2020-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