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华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濮阳市银龙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华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
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濮阳市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依法解除原告河南华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濮阳市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大众新城施工协议;

二、被告濮阳市光大房地产开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河南华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900000及利息(利息按照年利率6%自2018年7月4日起算至履行完毕止);

三、濮阳市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河南华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损失1096000元

四、驳回原告河南华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濮阳市银龙置业有限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请求;

五、驳回原告河南华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第二、三项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659元,由原告河南华特建筑工程有限公承担18219元,由被告濮阳市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22440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河南华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9-16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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