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省裕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中隆盛达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撤回对被告贵州中隆盛达置业有限公司、江西裕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准许反诉原告江西裕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对反诉被告***的起诉。

已收案件本诉受理费人民币11916元,减半收取人民币5958元,由原告***承担;反诉受理费人民币9662元,减半收取人民币4831元,由被告江西省裕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裁判日期 2020-09-23
发布日期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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