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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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北明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2020)冀0104民初604号民事判决书中“原告为证明其主张,提交:1、原、被告2017年3月6日签订《前期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载明:乙方(即原告)自愿认购【御景阁】项目18栋2单元1702室房屋,户型为A2,该房屋暂测面积为49.7元”补正为“原告为证明其主张,提交:1、原、被告2017年3月6日签订《前期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载明:乙方(即原告)自愿认购【御景阁】项目18栋2单元1702室房屋,户型为A2,该房屋暂测面积为49.7平方米”。 审 判 长 李金从 人民陪审员 于利欣 人民陪审员 郭洪斌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任晓蕊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