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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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天津一汽华利汽车有限公司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汽车制造厂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三九汽车工业总公司 天津汽车制造厂汽车配件营业部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原告天津一汽华利汽车有限公司工会系被告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被告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5913股。 案件受理费10308元,由原告天津一汽华利汽车有限公司工会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费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交纳),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8-27 |
| 发布日期 | 2020-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