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无锡鼎荣泰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武汉大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无锡中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无锡中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因违约产生的车辆取回费用2838元以及违章违约金8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3元、保全费32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183元,由***负担,该款已由无锡中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预交,***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给无锡中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5-8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