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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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301692.01元的存款或其他等额财产。 保全申请费2028元,由***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逾期不申请,则丧失申请复议的权利,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8-21 |
发布日期 | 2020-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