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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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北邢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重庆忠惠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900元,减半收取计3950元,由原告重庆忠惠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负担39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6-27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