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武汉市明晨商贸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上海逸衡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武汉市明晨商贸有限公司、上海逸衡投资有限公司、***、***、***、***应当继续履行(2016)鄂0102民初410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8-14
发布日期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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