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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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佛山市南海长大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佛山市南海长大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维修费20300元,并从2020年4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7.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并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逾期交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原告已预交的受理费307.5元在本判决生效后经其申请,本院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9-28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