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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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2018)粤07执525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另案查封的财产处置完毕时,再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5-8
发布日期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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