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博山中美防爆电机电器有限公司 长春景隆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责令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对***撤销其为长春景隆石油工程有限公司股东登记的申请作出相应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8-3 |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