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武汉奇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麦拉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鄂01知民初90号 原告:常州麦拉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德军,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顾蓉,江苏常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琳,上海市尚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武汉奇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黄承松,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常州麦拉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武汉奇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1日立案。2020年8月6日,常州麦拉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常州麦拉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由原告常州麦拉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0-8-10 |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