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万石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潜江金碧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湖北万石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货款252201.54元。 二、驳回原告湖北万石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655元,由原告湖北万石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062元,被告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459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2 |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