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遵义市高铁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遵义诚黔农电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勃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遵义长征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遵义凯宏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申请人遵义市高铁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凯宏电业有限责任公司、遵义诚黔农电发展有限公司、遵义长征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500,000元的财产。 案件受理费3,020元,由上海勃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先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10-10 |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