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莞市东方银座置业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东莞市东方银座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371813.46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7-11
发布日期 2020-01-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