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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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省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江西省第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冠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重庆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撤销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2019)渝0101民初383号民事判决; 由重庆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劳务费170000元及利息(以17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1月9日起至2018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以170000万元为基数,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37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094元,计11794元,由***负担6840.5元,由重庆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4953.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7-29 |
| 发布日期 | 2020-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