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阳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阳山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1823民初681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阳山县人,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阳山县人,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5日立案,并定于2020年7月16日开庭进行审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438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2020-7-16
发布日期 2020-10-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