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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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阳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阳山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1823民初681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阳山县人,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阳山县人,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5日立案,并定于2020年7月16日开庭进行审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438元,由原告***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0-7-16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