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平潭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闽0128民初3703号

原告:平潭综合实验区帝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郑如燕,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辉联,项目部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立案时间:2020年8月24日

待裁事项: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裁定如下:准许撤诉。

诉讼费: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帝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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