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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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蠡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依法解除对被申请人***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存款129483.38元,账号:085e9858e0228052510f0b8e8@wx.tenpay.com,冻结期限为一年的冻结。 案件申请费1167.42元,由解除保全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9-3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