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1003民初2901号

原告:***。

原告:***。

被告:史勇.

原告***、***与被告史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3日立案。2020年9月17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950元,由二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2020-9-17
发布日期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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