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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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钟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请求撤销被告钟山县不动产登记局于2019年9月25日作出的《不予登记告知书》、被告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于2019年12月30日作出的[贺不动产资复(2019)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原告***请求判令被告钟山县不动产登记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3-20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