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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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桂林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法院 | 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起诉人***要求认定被起诉人桂林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9月27日-30日的改制行为无效;判决被起诉人承担因改制行为无效而造成起诉人的经济损失总计278003.5元之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述状,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9-1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