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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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12民初18800号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住***。 负责人:黄荟霖,行长。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与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6日立案。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7-30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