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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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82330.38元及利息、滞纳费(以82330.38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日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扣除已偿还的2909.56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1646元。 案件受理费2068元,减半收取1034元。保全费927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23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