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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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衡阳宏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衡阳宏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80000元或查封、扣押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申请人***位于衡阳市珠晖区房屋(房权证珠晖区字第××号)。 案件申请费8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9-25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