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4287元,全部退还原告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4-16 |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