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 济源建业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源建业住宅建设有限公司107605.59元及违约金14258.97元,共计121864.5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52元,减半收取计1226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