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滨州市财昌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益众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中交一公局集团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中交一公局集团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益众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50000元(期限一年)或查封等额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377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8-20
发布日期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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