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国基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百汇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于2017年9月21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0年6月25日解除;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租金423390元及物业费35673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44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一式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七日内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
| 裁判日期 | 2020-9-26 |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