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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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20)鲁0213行审1470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李沧大队,住***。 法定代表人:傅强,职务大队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樑,系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李沧大队警察。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申请撤诉 时间 2020年9月22日 撤诉理由 查找被执行人相关信息 申请执行法律文书 编号为3702131724792732《青岛市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本院 准许申请执行人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李沧大队撤回强制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9-22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