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万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深圳市万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8941元及违约金(以78941元为本金,从2019年7月1日起计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上浮30%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计至实际付清款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计算); 二、被告***对被告深圳市万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14元,财产保全费911.6元由被告深圳市万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7-2 |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