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里仁(北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北京佳诺明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北京翔天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北京翔天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里仁(北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被告北京佳诺明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的《卷石天地B座房屋租赁合同》、《卷石天地大厦B座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二》于2020年3月19日解除; 二、被告里仁(北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北京翔天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支付2017年9月15日至2018年8月31日的欠付租金2123706元,并按照月租金337358元的标准支付自2018年9月1日起至2020年3月19日的租金; 三、被告北京佳诺明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前述第二项给付义务向原告北京翔天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790元,由被告里仁(北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公告费260元,由被告里仁(北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给原告北京翔天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6-30 |
| 发布日期 | 2020-1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