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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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 尼勒克县北方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尼勒克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的尼勒克县农村信用社卡号为×××中100,000元存款,期限为一年; 二、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价值150,000元的×××号的拖拉机一台,期限为一年; 三、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价值200,000元的×××号的拖拉机一台,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2770元,由申请人尼勒克县北方农机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5-11 |
发布日期 | 2020-1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