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清远市民晖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1803民初2498号

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767H。

法定代表人:乔阳,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莫灿,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其展,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清远市民晖商贸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3MA4UURM33T。

法定代表人:***。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清远市民晖商贸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5日立案。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7-28
发布日期 2020-10-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