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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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北京今日今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今典花园物业管理中心自2000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物业费21151.14元; 二、驳回北京今日今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今典花园物业管理中心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3元(北京今日今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今典花园物业管理中心已预交),由北京今日今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今典花园物业管理中心负担19元,已交纳,由***负担17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6-28 |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