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涂支行 安徽省凯力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继续有效;申请执行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限。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并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布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错误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更正;申请执行人有权继续要求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
裁判日期 | 2020-7-20 |
发布日期 | 2020-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