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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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四川智森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成都市义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成都市义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技术服务费21000元。 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6元,减半收取163元,由成都市义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0 |
| 发布日期 | 2020-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