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远成物流有限公司 西安正文鑫物流有限公司 四川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陕西远成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西安正文鑫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费908822元; 二、被告陕西远成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西安正文鑫物流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908822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8年11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344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陕西远成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7-23 |
| 发布日期 | 2020-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