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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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余姚市吉宏电镀有限公司 余姚市吉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 |
法院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余姚市人民法院(2018)浙0281民初12123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余姚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余姚市吉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余姚市吉宏电镀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6175元予以退回。 |
裁判日期 | 2020-9-29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