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徐州达尔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江苏佳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东知情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2019)苏0382民初6345号民事判决第一、三、四项和案件受理费处理部分; 二、调整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2019)苏0382民初634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达尔特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自2015年6月4日起的会计账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等)和会计凭证(含记账凭证、原始凭证)供***查阅。查阅应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查阅地点应在达尔特公司办公场所内。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