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2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20年8月30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生效的履行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4400元,由原告***负担2200元,由被告***负担22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裁判日期 2020-09-27
发布日期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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