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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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蓬溪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的安置补偿款48万元。冻结期间不得向被申请人支付; 二、查封保证人杨静刚所有的房屋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3年。查封期间不得转让、变卖和办理过户手续。 案件申请费2,9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8-18 |
发布日期 | 2020-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