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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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哈尔滨市金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黑0104民初4316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哈尔滨市金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赵立祥,职务经理。 原告***被告***,哈尔滨市金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15日立案。2019年12月30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300元(***已预交300元,已减半收取),由***负担。 审判长 审判长盖雪莲 审判员袁红 人民陪审员沈显文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记员徐旭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